天津备案要求 发布时间:2017-03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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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备案 备案资料: 1、备案办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、备案办理人现场核验照片 3、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4、域名证书 备案资料说明: 1、 个人身份证须是天津市身份证 2、 多个域名指向同一网站时,首页URL中只填写一个地址,将指向该首页网址的域名一同填写到域名列表中,域名前缀要一致。 3、 一个网站负责人只能备案一个主体。 4、 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5、 网站名称必须与实际网站开通后的网站名称一致 6、 个人备案不能变更为企业备案 7、 未满十八周岁不能备案 8、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,若域名设置了隐私保护,备案期间需要关闭。 企业备案 备案资料: 1、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扫描件 2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、网站负责人现场核验照 5、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6、域名证书 7、涉及前置审批网站需要提供前置审批文件 8、涉及经营性网站的需要提供ICP经营许可证 备案资料说明: 1、主体为企业性质,单位有效证件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提交备案 2、 企业备案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上要加上企业电子印章,一个域名写一张核验单。 3、网站主办者、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选择;护照;选项,应向备案所在省通信管理局提交含有中外文对照的护照彩色扫描件 4、涉及前置审批的,审批文件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5、新增备案、新增域名需将域名全部填写在核验单上;新增网站只需填写此次新增的域名即可 6、个体工商户没有字号的,主办单位名称填写实体店名称 7、学校类的民办非企业和律师事务所,没有营业执照的,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必须明确写的是民办非企业,备案信息中对应:企业-组织机构代码 8、一个网站负责人只能备案一个主体。 9、主体负责人需填写法人,网站负责人与主体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,负责人未满十八周岁不能备案 10、网站名称必须与实际网站开通后的网站名称一致 11、不同企业主体之间备案不能变更,如需变更,需注销原备案后重新备案 12、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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